第一百九十七章 挖了个坑,你还真的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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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个合同是认购协议,而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现在认定存在欺诈,那麽认购协议被撤销,撤销之后,作为从合同的定金条款同样被撤销,定金罚则自然没必要适用。
那怎麽赔,合同被撤销了,把定金退回去就行了。
这也是没办法之后的办法,对方的证据充分,名校都被戳破了,那只能玩点法律手段。
吕子岩顿时紧张了,他莫名感觉对方说的好像有道理的样子。
审判长看向了老唐道:「原告这边还有没有要说的?」
老唐这边笑了,他给对方挖了半天坑,还以为会聪明点呢,结果还是一头跳了进来。
本来如果直接说这要约是认购协议的要约,那对方怎麽反驳就不好说了。
所以老唐耍了点手段,他在前面的那些话里,没有一句话明确说过这个要约应该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约!
果然,对方在举证的时候就看出来了,证明要约邀请不成立的情况下,肯定会选择说这是认购协议的要约,这样最起码可以撤销协议,只退定金。
很快放下水杯道:「我认为被告的理由并不充分,首先,认购协议是预约合同,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订立本约合同。」」
」审判长,我想问被告几个问题。」
审判长开口道:「准许提问。」
老唐随即看着老牛道:「我想请问一下,你刚刚说的那些话,那意思是不是就是说,签约名校这个事,应当为认购协议的要约,对吧?「
老牛眉头皱起,下意识地反驳道:「这个应该不算——
」不算认购协议的要约?那就是说你也认同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要约了?「
「啊,那确实是认购协议的要约。「
这麽一个可以实质影响到买房子的行为肯定是要约没跑,那既然作为要约,就得有一个合同与之对应,毕竟原告这边是已经承诺过了。
你那意思就是说我的当事人看了宣传单后决定签认购协议,那就可以认为是认购协议的要约「好了,那作为认购协议的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在受约方承诺之后,该意思表示就会约束要约人,尽管没有在合同内书写,那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预约合同中对于如此重大的条款已经做了详细约定,那麽本约合同中必定要有相关条款,但是呢,根据证据二可以证明,签约学校已经确定并非名校,所以应当认定被告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定金需要双倍返还。」
「至于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我都觉得好笑,被告方自己都说了,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请问,谁是受欺诈方呢?自然是我方当事人了。「
」而被告作为欺诈方是无权申请撤销的,而合同撤销只是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权利,权利可以去行使,也可以不去行使,因此在我方没有申请撤销认购协议的情况下,并不存在什麽自动撤销
这个意思其实也很好理解,名校签约宣传单是预约合同的要约,就算没写也自动列入。
而预约合同中对于这种已经确定的商,必须写入本约合同,而且要必须做到,不然就视为根本违约,因为你不可能再变出两所名校来。
这中间存在一个先后顺序,现在我们虽然知道说认购协议是你欺诈我而订的,但是民事领域有—个很重要的原则是意思自治。
我们都已经知道不撤销的情况下能掌到更多钱,那我们为什麽要撤销呢?
老牛顿时傻了眼,仔细拿起桌上的书面意见看了看,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跳坑了,这个唐方镜从开始就想着让自己走这条路!
但关键是,他之前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毕竟按照常理来说,合同受到欺诈可以撤销那是谁都知道的。
然而他忽略了一个点,可以撤销,而不是应当撤销,这两个词在法律上的概念完全不同。
上面的审判长看向了唐方镜,如果他不是在上面坐着,他都想赞叹一声!
对方确实耍手段了,但是庭审中给对方弄陷阱这种事那是家常便饭,你作为律师就是要专业踩坑了只能证明你不行。
因此,眼见双方已经不说话了,审判长随即道:「原告还有要补充的意见没?被告呢?「
没了是吧,好,我宣布暂时休庭。」
旁听席上,王登峰已经看的目瞪口呆,他知道自己为什麽输了,原因就是自己菜,和别的没关系,就是水平不行。
在刚刚听到那个法务总监的辩论意见时,王登峰感觉这很有道理,逻辑上完全说的通!
结果,被唐方镜了个体无完肤
尤其是对方说到「民法典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时候,那个语气分明就是在嘲讽,嘲讽对方不学无术。
愣了半天,王登峰把口罩捂得更严实了,唐方镜绝对赢了,所以一定不能其他人认出自己来休庭结束之后,合议庭回来宣判:被告雅石公司双倍退还定金四十万!
听到判决结果,老牛颓然的低下了头,输的太惨了—.
王登峰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