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新衣服
走到街上已经六点过,正是最热闹的时候,现在农村的人还很多,又是遇到打谷子的时候,许多人都会上街买点东西回去。
所以街上出现了人挤人的情况。
王启超抱着书包蹲在借口警惕的四处观望着,看见家里人来了,赶紧跑了过来。
“你跑那么快,咋没去赶场啊?”王妈惊讶的问道。
“你以为我傻啊,那么多人,不知道多少拐子手在里面,我才不去给他们挤一起呐!”王启超说道。
“倒是挺机灵!”王启华笑道。
拐子手就是扒手、小偷,王启华他们这里人均耕地,那怕加上柴山一起也不到一亩,说不上穷山恶水,却是人均资源严重不足。
吃不饱饭自然就得想办法,捞偏门的人简直多如牛毛,说不上所有人都乱来吧,可十个抓五个多半都不会抓错人。
这还是有传统的,早在清末民初时期,四川的袍哥就天下闻名,白屋诗人他老爹甚至需要把自己房子刷白来以证清白。
特别是捞偏门的人越多,当地人就越警惕,逼得捞偏门的人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手艺,如此循环之下,那手艺叫一个精湛啊,开水里面捞肥皂不过是入门级而已。
王启华为什么敢给十四岁的王启超一千块钱?
因为这地方长大的孩子,特别是男娃,本事多大先不说,可一个个的绝对比猴子都要精明,特别是对于钱,看得紧得很。
“走吧,咱们先去信用合作社。”王启华笑道。
银行其实也是捞偏门的人喜欢聚集的地方,不过却只是踩点的地方而已,一般不会在这里动手。
毕竟门口有保安,而且还是两个,而能在银行门口做保安的人其实也没那么简单,有人砸他们的饭碗可不行。
“可是我没有身份证啊!”王启超可怜巴巴的说道,他自然也想把钱存起来慢慢用,毕竟带一千块在身上确实不安全,放家里又怕老妈找到了,再以保管的名义收缴了去。
而且存银行还能吃点利息,王启华他们这里信用合作社的利息还蛮高的,活期都要三厘多,也就是一百块钱存一年活期都有三块多的利息,要是存死期,能有九块多。
“没事儿,用我的身份证就行了,暂时我没有在家存钱的需求,就算要办存折也会在城里的其他银行开户。”王启华笑道。
“谢谢哥!”王启超立马嘴甜的说道。
王启华笑着摇了摇头。
一家人来到银行,王爸先存了六千块钱,王妈不认识字,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老公操作,看见把钱存进去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之后王启芸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卡存了三千,王启华把身份证给王启超拿去开卡存了六百块。
工作人员看了看身份证又看了看王启超,然后看了看王启华,又看了看这一家人,最后笑了笑还是给王启超办了存折。
王妈看着小儿子越看越不顺眼,在银行里面忍着没说话,刚出门口就问道:“你留那么多钱在身上干嘛?”
“我要买单车,买书包,买本子和笔要买新衣服新鞋,要买许多东西。”王启超一脸憧憬的说道。
“你就骚包吧!”王妈看了看已经一米五高的小儿子,说道:“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衣服买来最多一年就不能穿了,先将就你哥和你姐以前的旧衣服穿多好,等过两年不长个子了,再买就能一直穿。”
王启华闻言不由得笑了起来,他是老大,从小到大虽然也捡别人的旧衣服穿,可终究有时候会买一套新的。
而王启芸在一边则心有戚戚焉,她小时候也基本上没有穿过新衣服,也就是王启华成年了,力气大一些,能多干点活儿,家里稍微宽松一点之后,这几年才力排众议的每年给她买了一套新衣服。
毕竟王启芸是女孩子,又到了爱漂亮的年纪,王启华这个做大哥的多少得顾忌点她的感受,至于王启超一来年纪小,二来又是个男娃,王启华就真顾不上了。
因为我们衣服鞋子的价格一直很稳定,从几十年前开始,一直十块钱左右,后世十块钱也能买一件最便宜的衣服或者鞋子,可现在也是十多块钱,那怕工资几十块钱一个月的时候,也是这个价钱。
这个价格在九三年好像也不太贵,可一家五口人来算,一人一套那就需要一两百了,而且还是最便宜的。
“我不,我就要买新衣服。”王启超倔强的说道,他这辈子就还没穿过新衣服,以前没条件,他也能理解,现在却不行了,昨天拿到一千块的时候,他就想了一夜,此时心里就像长了毛一样。
今天无论如何都得买新衣服新鞋子。
“想买就买吧,你哥给你那么多钱,就是给你买自己喜欢的东西的。”王爸叹了口气,说道,声音里充满无奈和愧疚。
在信用社耽搁了一些时间,出来后街上的人就少多了,毕竟天气炎热,七八点钟的太阳晒在身上也会让人很难受,大家买完东西就直接回去了。
这个时候一家人再上街,就没那么多顾忌了。
一家人先来到了服装店,这时代的衣服在王启华看来有点土气,所以王启华任由王启超购买了两套短袖短裤和凉鞋,却阻止了王启芸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