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大家好,首先我要声明的是,这本书一定非常的无趣。
我一直想要看书,但是一直又懒得看书,所以就想到这种方法来督促自己看书。
这书的内容也大概就是书的内容简介概要,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说什么书评,我自己的知识水平这么差劲,我大概也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评论,我的话都有点胡说八道的意味,请不要相信。
这大概也算是一种书籍的分享了吧,欢迎大家来和我讨论关于书的观点看法等等各种和书有关的话题。
如果晚上失眠倒是可以看看我的书。
现在就开始吧。
好,我们逃过前面没用的总序,前言啥的,直接看这本书的正文内容。
看看目录,第一章是导论。
听这个名字就感觉里面写的东西没什么用,这本书一共354页,不知道猴年马月能读完。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物权法的意义与性质。
一般意义和性质只是心理上有用的东西吧。
在实际生活中,还是知道怎么使用它最重要。
第一节一共有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物权法的意义、功能。
好水的文字,从历史开始追溯哦。
总结,自然资源有限,人的需求无限,人和人之间要知道啥玩意是谁的(私有制),自己的东西别人不能碰(排他性,支配性),确定归属,维护秩序,所以需要物权法,物权法的基本功能是定分止争。
物权法的功能在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性法律关系。一国的物权制度大程度上取决于宪法确立的经济制度。我国宪法确立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土地也是私人使用的,我国本质上物权制度是公有制,但是实行的时候有私有制的特点,也以不动产物权为规范的重点,中国特色。
以下几段也是主要讲物权法的作用吧,明确可归属于私主体的物权类型,划定公权力的界限,在私人之间定分止争,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明人对物的绝对支配。
所以,物权有这样的特性:对世性、绝对性、支配性等。
物权法,是以物权关系为规范对象的法律。有点重复定义吧,这不是就相当于物权法是和物权有关的法律吗。
然后又讲了形式意义上的物权法和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都有哪些法律。
实质的法律感觉都是和土地有关的法律。
我还以为物权,讲的更多是和动产有关的内容,毕竟生活中动产的数量肯定是远远大于不动产的数量吧,房子可能只有一个,但是房子里的东西,可是有很多很多个。可是不动产的重点内容竟然是土地捏。为什么是土地呢,因为土地这种不动产更加的重要,价值更大吗。
接下来进入到第二部分,物权法的性质。
感觉上面已经提到一些物权法的性质了,不过感觉更像是物权的性质,支配性,对世性什么的。
物权法首先具有的是私法属性,意思自治。但是和民法的其他部分相比,多了很多的强行性规范。为什么呢?是因为这样子:物权具有对世性,社会义务(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我国土地公有制。
第二个属性,物权法是财产法,因为物具有经济价值。
本节结尾对“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法是财产法”这句话给出了,两点观察结果:1,物权体现财产利益,也体现主人的人格尊严和独立意志;2,物权可以构成权利人的责任财产,应具有可让渡性,可是这和我国的土地公有制也出现了一定的矛盾,我们正在努力的完善这一点。
记录:今天读到了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