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正臣拿出手帕,弯腰捏着刀刃,小心归鞘,然后交给张培:“这刀你拿着,不允许任何东西触碰刀柄,包括你的衣服和手。”
张培虽有些不解,依旧照做。
郭六家下人不少,二十七人,挨个询问过,并没有遗漏一人,都在这里。
顾正臣命人搜寻一番,在郭六家走了走,并没有找到可用物证,郭宁、王家药铺、郭梁等一干涉案人员及其家眷,也已被抓。
郭六死了,郭梁、郭杰等人被抓,连家眷都被押往县衙。贺庄百姓听闻之后,纷纷走出来,敲锣打鼓地庆贺,甚至传出了鞭炮声。
方圆十里的百姓听到消息,纷纷跑向句容县城,在追上顾正臣的队伍之后,更是欢呼着,将消息传入沿途乡里。
郭家是句容大族,县太爷竟不畏大族,以强硬手段抓了郭梁、郭宁、郭杰及其一干家眷,听说那郭六,竟被逼到畏罪自杀的地步!
顾知县除害句容,伸张正义的举动,让民心大快。
顾正臣看着沿途的百姓,回头看向尾随在队伍之后的百姓,心头有些火热。
百姓其实要求的并不多,他们只是想要两个字:
公平。
元朝时,姚燧在其所著的《牧庵集》中记载:有官员根据“指理”,也就是指纹的疏密程度,详加验证,判断出人的体态和年龄,揭穿了一起长期积压的富豪伪造卖身契的案件,终使蒙冤的穷人得以昭雪。
顾正臣一拍惊堂木,冷冷地说:“敢杀人,不敢站出来承认是吧,不急,本官有法子让你现身。这把刀是杀人凶器,在杀人之后,你应该没想到过擦去手迹指纹吧?”
顾正臣并不奢求什么真正的公平正义,不说不切实际,就是代价也不是自己可以承受的,自己所能做的,就是实现句容相对公平,赢得民心。
顾正臣看向书吏林山:“让他们画押,证实从未有人触碰过这刀。”
《宋史·元绛传》中,记载了一起利用指纹破案,解决田契纠纷的案件。
顾正臣不甘心将案件归到一个死人身上,然后给老朱送去一份不完整的、尚存疑点的文书,这样做既不负责,也心存愧疚。
张培扯开郭富的衣服,露出了里面的白衣,斑斑血渍赫然映入众人眼中。
林山有些疑惑,问两句话就画押,这不是太随意了点?
无奈,拿着招册,挨个让人按了手印。
顾正臣冷冷地问。
郭六家中之人,包括下人一并带至,大堂有些显得不够用,衙役退后一些,腾大了位置,才容纳下来。
而句容的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施政,都关系着未来之路,关系着老朱、朱大郎对自己的认识与定位。
顾正臣清楚,现在自己远离朝堂,但想要赢得通往朝堂的政治资本,就必须表现出能力、智慧与手段!
“有指纹!!”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
一干下人纷纷看向左右,警惕之中带着畏惧。
大门外,百姓挤满。
百姓呢?
他们是低头弯腰的人,是锄地耕种的人,没有松动绳子的力量,他们以朴素、以淳朴,遵守了法律。
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若自己不能勘破整个案件,那就只能止步于郭六。
没有民心,句容想在三年内有所改变,绝不可能。
但郭六,一个被杀的死人,绝不会是幕后主谋。
更重要的是,老朱的脾气不可控,其举动不可预知,一旦举动过大,毁掉了所有线索关联的人,后续调查将再难有结果,反而会让整个案件成为悬案。
至迟在战国末年的司法勘验中,已经存在利用人之手与膝部痕迹,进行侦查破案的记录。秦《封诊式·穴盗》中便记载了盗窃者在现场遗留手、膝痕迹多达六处的记录。
马虎不得,松懈不得。
封建王朝,公平与否,很多时候不是律令说了算,而是抓着律令的人说了算。
郭富看了看其他人,摇头回道。
郭富咬牙切齿,喊道:“人不是我杀的!”
郭富点头:“小子伺候郭六爷八年,从未见六爷将此刀借给他人用过,下人也都清楚家里规矩,不敢擅动主人家之物。”
他们看到了。
顾正臣比对了下刀柄上显现出来的手印与郭富按压手印,果是十分相似,加上郭富的惊慌失措与逃跑举动,不需要一点点比对,也清楚杀人凶手就是此人。
留给自己的时间,只剩下两个晚上,一个白天。
管家郭富开口道;“回县太爷,家中有规矩,午睡时下人不得走动,没有召唤不得进入后院。我们发现走水时,匆匆打水,无奈火势已起,已然来不及。”
顾正臣冷冷地看着郭富:“如此说来,没有人见到郭六杀人了?”
“诸多疑点证明,郭六是为人所杀,郭六的妻妾与儿子,也是被他人所杀!之所以让郭六坠井,是因为凶手需要本官辨认出郭六的尸体,就此中断查案。这个杀人凶手,就是你们之中的一个!!”
给出法则,给出规矩,给出律令条法,一下子套住所有人,约束所有人,这就是相对公平。
后日,